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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记者从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推进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即日起,2023年度第二批泉州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于7月18日前申报相关材料,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通过材料初审的项目进行事前审查或验收。
可享受补助的项目主要为六大类,具体为:一是远洋渔船转入泉州项目,包括企业购置外地市远洋渔船、远洋渔船随公司转入、远洋渔业企业水产品上岸、新增过洋性远洋渔业项目、购置国外大型金枪鱼围网船、超低温延绳钓船、新增过洋性和大洋性渔船、远洋渔业专用码头。二是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项目,包括新建GMP车间、保健食品和新食品原料批文、新建生产线。三是海洋产品生产线(奖补类),包括从事《泉州市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0年)》内容明确的海洋健康食品类的海洋休闲食品和营养配餐(代餐)食品、初加工和预制菜类的海鲜预制菜,以及海洋通信电子、养殖装备等海洋新装备生产线建设企业。四是海洋科创项目,包括新建海洋类技术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平台),中试生产线。五是成果转化项目,包括转化科研成果,购买科研服务。六是其他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补助项目。
据悉,海洋经济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主要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海洋经济产业生产、经营和研发等有关单位。严禁涉黑、涉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与项目申报。(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高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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